【虐殺女童】生父繼母謀殺罪成囚終身 繼外婆就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囚5年 官引聖經指認罪必獲赦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4/20 15:22

最後更新: 2021/04/21 00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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虐殺5歲女童父親及繼母謀殺罪成囚終身,繼外婆就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囚5年。

5歲女童遭父親及繼母虐待致死,與當時8歲的小兄長身上各有逾130處傷勢。涉案父親及繼母早前於高等法院經審訊後,被陪審團裁定謀殺罪成,而繼外婆則被裁定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,3人還押至今(20日)午於高等法院判刑。涉案父親及繼母就謀殺罪被依例判囚終身,兩人另就早前承認的殘暴對待兒童罪,各被判囚9年半;繼外婆則被判囚5年。

法官判刑後特別向繼母稱:

我見你作證嘅時候拎住《聖經》宣誓,《約翰一書》1章9節講到,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我相信你都記得。

繼母聞言並沒有反應,退庭後有旁聽人士大叫「畜牲!」

法官判刑時指,涉案父親(29歲、運輸工人)及繼母(30歲、主婦)被裁定謀殺罪成,必須被依列判囚終身,因此法官只集中處理殘暴對待兒童罪的判刑。法官指本案涉及針對兩名小朋友、長達5個月的極端虐待,法官亦考慮到本案的特點包括:

法官亦考慮到繼母與兩名小朋友相處時的張力,小朋友有時不乖或者對繼母有些對抗性的態度,因此法官接受繼母於案發時正蒙受壓力,而家庭之中亦可能曾有些快樂時光,但法官認為,這些快樂的片段只是兩名小朋友悲慘生活中僅有的慰藉。

 
針對女童Z的案情,法官指無可否認Z身上的傷勢是由兩名被告造成,兩人均持續虐待Z,而繼母作為Z的主要照顧者,並且負責為Z洗澡,她不可能沒有意識到Z傷勢的嚴重性。

而Z身上外露部分和面上均有傷勢,父親亦必然留意到,父親亦承認他曾目睹繼母為Z料理其中一個潰瘍傷勢,因此他必然清楚知道Z的情況。
 
法官又指,有時父親對於繼母的回覆可構成煽動或鼓勵繼母對Z造成更多傷害,父親辯稱他只是為了安撫繼母,但實在有違常識。
 
法官認為兩名被告是在明知Z傷勢嚴重性的情況下,持續虐待Z,有時更會於同一部位重覆虐打Z,Z膝蓋後方和肩膊上的潰瘍傷口就是這樣造成的。兩人更不止用手打Z,亦會用衣架和藤條等工具,打Z一些脆弱的部位,例如法醫的就提到Z頭部的瘀傷,有機會時Z生前一、兩天玩「飛高高」時,頭部被撞上天花所造成。


 
除了虐打外,Z亦不時被罰企、被綁起雙手和只准在睡袋內睡覺等,被告曾解釋綁起Z時為了防止她偷食物,但這說法並不合理,因為Z只是在不准吃晚飯的時候,才在家裡找食物。

至於辯方又解釋綁起Z是為了防止她抓傷口,法官則認為最有效的做法應該是帶她求醫。雖然繼母曾處理Z的傷勢,但明顯並不適當和不合標準,繼母只是出於想掩飾虐兒一事,才自私地拒絕帶Z求醫。
 
針對小兄長X的案情,法官則指X同樣曾遭嚴重而重覆的虐待,最嚴重的情況是遭父親以藤條打逾30下。X亦曾在校方得知他受虐後,再被體罰以作懲戒,而被告不准X吃飯亦引致他體重不足和營養不良。除了體罰外,X所受到的心理創傷亦不容忽視,相信這些創傷亦會伴隨他一段長時間。
 
法官因此就有關兩名被告虐待Z的控罪,以判囚9年9個月為起點;而有關虐待X的控罪,則以判囚9年為起點,除了兩人認罪而獲減刑三分一外,法官不認為有其他減刑因素。

對於繼母曾傳召精神科醫生證明她於案發時患有嚴重抑鬱症、判斷力受影響,法官指他無法得知陪審團的相關判斷,但觀乎陪審團裁定繼母謀殺罪成,反映陪審團認為即使她患有抑鬱症,程度亦不足以讓她無法有意圖而對Z造成身體嚴重傷害,因此法官不認為繼母可基於精神狀況而獲得進一步減刑。
 
法官因此就謀殺罪,分別判以父親及繼母判身監禁,而就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,則分別判以兩人入獄9年半,刑期與終身監禁同期執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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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